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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进行回应!7月14日,美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宣布:美国人从没接受过这个,而且自国际刑事法院批准以来,历任美国总统都坚持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人没有管辖权。说白了,美国的意思很清楚,对于一个自己从未加入的组织,该组织所作出的任何宣判结果,美国完全可以不遵守。
不得不说,美国这回的表态,站在它自己的逻辑上,确实“自洽”。可问题恰恰卡在这儿,既然美国能理直气壮地说“我没同意,所以国际刑事法院管不着我”,那它凭什么反过来要求中国,必须吞下一份我们从头到尾都没认可过的仲裁结果?
2013年,菲律宾单方面把中菲南海争议塞进仲裁程序,整个过程既没有事先知会中国,更谈不上征得我们的同意。可就在此之前,中菲之间早就白纸黑字达成过共识:南海相关争议,要通过双边友好谈判来解决。
这还不算,中国和东盟十国共同签署的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》也写得明明白白,领土和管辖权争端,必须由直接相关的主权国家坐下来磋商,而不是绕开大家,自己跑去搞什么强制仲裁。菲律宾这步棋,从一开始就把地区国家共同认下的规矩踩在了脚下。
再往法律深处看,中国的拒绝从来不是意气用事。2006年,中国依据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298条,正式作出排除性声明,把涉及海域划界、军事活动等类别的争端,明确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。
也就是说,即便在公约自己的框架里,中菲之间这类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核心争议,压根就不属于强制仲裁的管辖范围。那个临时拼凑出来的仲裁庭,硬要伸手接这个案子,本质上就是越权,就是违法。
所以,中国从仲裁案启动那一刻起,态度就钉在那儿:不接受、不参与、不承认。这份所谓的裁决,从根子上就是非法无效的,对中国没有任何约束力。这套逻辑,和美国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理由,本质上完全一致,都没同意,凭什么要认?
可美国的做派,偏偏就拧着来。过去整整十年,年年拿这份南海仲裁裁决说事儿,拉上十几个国家发联合声明,口口声声“裁决有约束力”“中国必须遵守”;军舰军机一趟趟往南海闯,打着“航行自由”的旗号,把这份废纸当成插手地区事务的抓手。
这时候倒没人反问一句:美国自己连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都没加入,它有什么资格拿着公约里的条款,对一个公约成员国指手画脚?
更让人看不下去的是,美国对待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,比这强硬了不知多少倍。不光不承认管辖权,此前还直接动手制裁法院的检察官和工作人员,冻结资产、限制入境,甚至专门在国内立法,授权政府动用武力营救被法院起诉的美国公民。
到了南海这边,它却换了一副面孔,反过来指责中国“不尊重国际裁决”“破坏国际规则”。同一套国际法,在美国手里就像橡皮泥,想怎么捏就怎么捏。
说到底,美国从来不是什么“国际规则的守护者”。它眼里的规则和机构,不过是随取随用的工具。规则合它心意,就把“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”挂在嘴边,恨不得全世界都俯首听命;规则碍它手脚,立刻搬出“国家主权”,退群、制裁、不认账,翻脸比翻书还快。
中国的立场始终一以贯之。南海的争议,我们始终愿意和直接相关的国家面对面坐下,通过平等谈判协商来解决,这才是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最扎实、最可行的路。但对于单方面挑起的仲裁闹剧,对于越权作出的无效裁决,我们没有半点妥协的空间。
道理从来是双向的。美国能坚持“未同意就无管辖权”,中国自然也有同样的权利。如果美国真心认可“国家同意”这条国际法的最基本原则,那就该把同一把尺子用到南海仲裁上,而不是一手举着国际法,一手揣着自家私利,两套标准来回切换。这世上,没有哪个主权国家会吃这一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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